舞佰签约策划方案分享合作协议

2021-02-19 浏览量:706

舞佰签约策划方案分享合作协议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为了给上传作者提供良好的原创策划方案展示平台,从自身的原创策划方案中获得收益,也为了用上传作者的高质策划方案来促进舞佰和行业的发展,从而在双方之间形成长期共同发展关系,甲、乙在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达成如下协议:


 

一、合作背景


舞佰是为舞美行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平台,旗下有舞美金融、保险服务、产品租赁、厂家服务为四大核心功能板块,为更好的服务舞美行业开发出策划方案板块,给拥有原创生产力的舞美同仁们提供策划方案展示平台,既能让原创作者获利,也让行业内许多闲置的优秀策划方案可以被共享下载使用。


 


二、合作内容


1.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,乙方(上传作者,以下简称乙方)成为甲方(舞佰舞美演艺共享平台,以下简称甲方)的上传作者身份,享受优先策划方案被展示、优先被推荐、优先推广的多种权益。


2. 乙方授权甲方在全球范围内对授权策划方案享有独家使用权,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信息传播权、制作(含语音/多媒体制作)、汇编、复制、发行、传播数字代码形式的策划方案等权利。


3. 舞佰注册用户下载乙方上传原创策划方案所支付舞币的10%作为收益归乙方所有。


 


三、版权问题


1.乙方承诺上传策划方案的原创性,以及授权的合法性,因该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,乙方承担全部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返还本协议获得全部收益及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,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。


 


四、维权授权


1. 乙方独家授权甲方代为对授权作品进行维权。在维权行为进行期间,因乙方单方自行和解导致甲方产生的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、律师费等)由乙方承担。


2. 甲方代为维权所得赔偿款在扣除甲方投入的维权成本(公证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、鉴定费、执行费、律师费等)后,剩余部分甲乙双方按照  1:1  比例分成。


3. 在协议有效期内,未经双方同意,乙方不得将第二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给第三方使用,甲方独家享有该权利并可进行在许可授权。


4. 双方应全面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,如有违约,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。


5. 本协议发生争议时,应当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双方同意由深圳南山区法院进行裁判。


6. 本协议为电子签章,一经同意立即生效,以往策划方案以及以后上传的策划方案默认履行该协议中的条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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